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第 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之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自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施行及第十四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自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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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之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自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施行及第十四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自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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