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經紀商經營期貨經濟業務,應依期貨經紀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之規定,由登記合格之業務員執行業務。
期貨經紀商管理規則第11條規定,期貨經紀商在經營期貨經濟業務時,應依照期貨經紀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的規定,由經過登記合格的業務員執行業務。這意味著期貨經紀商需要遵守相關規則,確保其業務員獲得合格登記才能執行業務。該規則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投資人利益,確保期貨經紀商的業務員具備必要的專業能力和知識,以提供優質的服務。例如,期貨經紀商的業務員需要通過相應的考試或培訓課程並獲得合格證書,才能合法執行期貨經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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