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期貨交易所遇有緊急情事而暫停交易時,期貨經紀商應立即於公告欄內公告,其有重大影響期貨交易人權益時,應向本會申報並應及時通知期貨交易人。
期貨經紀商管理規則第 45 條規定,當國外期貨交易所遇到緊急情況需要暫停交易時,期貨經紀商應立即在公告欄上公告此事。若此情況對於期貨交易人的權益有重大影響,期貨經紀商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且及時通知期貨交易人。根據這個規定,當國外期貨交易所緊急暫停交易時,期貨經紀商應立即在公告欄上公告相關資訊。如果這種情況對期貨交易人的權益產生重大影響,期貨經紀商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及時通知期貨交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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