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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 14 條

現金流量表係提供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評估發行人產生現金及約當現金之能力,以及發行人運用該等現金流量需求之基礎,即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流入與流出,彙總說明企業於特定期間之營業、投資及籌資活動,其表達與揭露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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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第 14 條》,現金流量表是用來讓財務報告的主要使用者評估發行人產生現金及約當現金的能力,以及發行人運用這些現金流量的需求。現金流量表彙總說明企業在特定期間的營業、投資和籌資活動。在編製現金流量表時,應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的規定進行表達和揭露。 範例:一家上市公司在其年度財務報告中,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的要求,編製了該公司的現金流量表。這份現金流量表清楚地顯示了公司在過去一年內的營業、投資和籌資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流入和流出。這使得公司的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方能夠更好地評估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資金管理能力。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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