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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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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 3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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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財務報告之編製,應依本準則及有關
法令
辦理之,其未規定者,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前項所稱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係指經本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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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財務報告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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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資產負債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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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綜合損益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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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權益變動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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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現金流量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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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節 附註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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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節 財務報表名稱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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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期中財務報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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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個體財務報告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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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合併財務報表及企業合併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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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首次採用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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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聯合協議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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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附則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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