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提供的法条资料,涉及到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處理準則第 16 條,可以得出以下解释: 1. 根据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规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前,必须在投资人交付申购申请书并支付申购价格之前,提供简易公开说明书,同时应根据申购人的要求提供更详细的公开说明书。然而,国外募集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应根据募集地区的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2. 上述公开说明书的编制应依据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开说明书应行记录事项準則的规定进行。 根据提供的资料,我们可以得出以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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