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16

快速跳轉

第十條至第十五條規定申請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會得退回其申請: 一、申請書件不完備或應記載事項不充分,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能完成補正者。 二、申請書件有虛偽不實之記載者。 三、其他違反本法或本規則之限制或禁止規定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16條的規定,如果申請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的申請文件不完備或者應該記載的事項不充分,經通知限期補正,但逾期未能完成補正的,本會可以退回其申請。另外,如果申請文件有虛偽不實的記載,或者違反本法或本規則的其他限制或禁止規定,本會也可以退回其申請。 參考資料:《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 第十條至第十五條條文
  • 禁止規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 16 條規定:「依第十條至第十五條規定申請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會得退回其申請: 一、申請書…」(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