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顧問事業應依主管機關所定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同業公會)等期貨相關機構訂定之期貨顧問事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之規定,訂定內部控制制度。
根據期貨顧問事業設置標準第6條,期貨顧問事業應根據主管機關規定的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等期貨相關機構所訂定的期貨顧問事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制定內部控制制度。 根據經濟部證券期貨局於2015年修正發布的「期貨顧問事業內部控制制度訂定處理準則」,期貨顧問事業在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 風險管理:期貨顧問事業應能確定並評估與其業務相關的風險,並建立相應的內部控制措施以管理和降低風險。 2. 內部控制職責:期貨顧問事業應明確劃定內部控制職責,確保內部控制措施的有效執行和監督。 3. 內部控制程序:期貨顧問事業應制定內部控制程序,包括內部審計、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監督和報告制度等,以確保內部控制的有效運作。 4. 內部控制資源:期貨顧問事業應確保充足的內部控制資源,包括人力、技術和財務資源,以支持內部控制的實施和執行。 5. 內部控制評估:期貨顧問事業應定期進行內部控制評估,評估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適用性,並及時修正或改進不符合要求的地方。 以上資料來源於經濟部證券期貨局網站,可提供實際應用於期貨顧問事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具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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