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告對於資產負債表日至通過財務報告日間所發生之下列期後事項,應加註釋: 一、資本結構之變動。 二、鉅額長短期債款之舉借。 三、主要資產之添置、擴充、營建、租賃、廢棄、閒置、出售、質押、轉讓或長期出租。 四、對其他事業之主要投資。 五、重大災害損失。 六、重要訴訟案件之進行或終結。 七、重要契約之簽訂、完成、撤銷或失效。 八、重要組織之調整及管理制度之重大改革。 九、因政府法令變更而發生之重大影響。 十、其他足以影響今後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重要事故或措施。
根據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8條,財務報告應對以下期後事項加註釋: 一、資本結構變動:對於資本結構發生變動的情況,需要在財務報告中加註釋,例如公司股本的增減或股東權益的改變。 二、鉅額長短期債款舉借:當公司進行重大的長期或短期借貸時,需要在財務報告中加註釋,以提醒讀者注意公司可能面臨的金融風險。 三、主要資產的各種交易:包括添置、擴充、營建、租賃、廢棄、閒置、出售、質押、轉讓或長期出租等對主要資產進行的各種交易,需在財務報告中加註釋。 四、對其他事業的主要投資:當公司對其他事業進行重大的投資時,需要在財務報告中加註釋,以提醒讀者注意公司的投資策略及相關風險。 五、重大災害損失:當公司遭受重大的災害損失時,需要在財務報告中加註釋,以提醒讀者注意公司可能面臨的損失及相關影響。 六、重要訴訟案件的進行或終結:當公司參與重大的訴訟案件時,需要在財務報告中加註釋,以提醒讀者注意公司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及相關影響。 七、重要契約的簽訂、完成、撤銷或失效:當公司簽訂、完成、撤銷或失效重要的契約時,需要在財務報告中加註釋,以提醒讀者注意公司可能面臨的契約執行風險及相關影響。 八、重要組織的調整及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當公司進行重要組織調整或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時,需要在財務報告中加註釋,以提醒讀者注意公司可能面臨的組織變革及管理風險。 九、因政府法令變更而發生的重大影響:當公司因政府法令變更而產生重大影響時,需要在財務報告中加註釋,以提醒讀者注意公司可能面臨的法律變革及相關影響。 十、其他足以影響今後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的重要事故或措施:財務報告還應對其他足以影響公司未來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的重要事故或措施加註釋。 以上所述內容參考自「證交法」、財政部的「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例如財政部發布的《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8條中明確規定了財務報告對於期後事項的釋義及相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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