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為之;其申請核准應檢附之書件、審核程序、核准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規定。
根據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 28 條,期貨信託事業在募集期貨信託基金之前,必須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准。申請核准時需要提交相關文件、審核程序、核准條件以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具體規定可參照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例如,申請核准時需提交的文件可能包括申請書、公司章程、負責人背景資料等等。審核程序可能包括初審、複審、面審等程序。核准條件則可能涉及事業計劃、資本金要求、風險管理措施等等。其他應遵行事項則可能包括報告義務、風險揭示、募集廣告規範等等。根據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這些具體要求可能會有所調整和更新,建議在查閱最新法規後了解具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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