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42

快速跳轉
  1. 1.期貨信託事業之董事長應具備良好品德及有效領導期貨信託事業之能力,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規定,取得期貨交易分析人員資格,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曾擔任副總經理或同等職務,成績優良者。 三、有其他事實足資證明其具備證券、期貨或金融專業知識、經營經驗及領導能力者。
  2. 2.期貨信託事業之董事長應於選任後十日內,檢具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報經主管機關認可;其資格條件有未經主管機關認可者,主管機關得限期命期貨信託事業調整。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42條的內容,期貨信託事業的董事長應該具備良好品德和有效領導能力,並且要擁有以下其中一個資格: 1. 根據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的規定,取得期貨交易分析人員資格,並在專業投資機構工作經驗超過兩年以上。 2. 根據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在專業投資機構工作經驗超過三年以上,且曾擔任副總經理或同等職務,並且成績優良。 3. 具備其他足夠的事實來證明他們具有證券、期貨或金融專業知識、經營經驗和領導能力。 根據該條款的第2項,期貨信託事業的董事長應該在選任後的十天內,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批准。如果董事長的資格條件未經主管機關批准,主管機關有權限期要求期貨信託事業進行調整。 此外,在申請期貨信託事業董事長職位時,應提供相關資格證明文件,並經過主管機關的審核和認可,以確保資格條件符合法規要求。

  •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法規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 42 條規定:「期貨信託事業之董事長應具備良好品德及有效領導期貨信託事業之能力,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期貨…」(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 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