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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期貨信託事業應設置內部稽,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公司之財務及業務,並作成稽核報告,備供查核。
  2. 前項之稽核報告,應包括公司之財務、業務及洗錢防制是否符合有關法令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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