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 6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期貨信託基金之受益權,按受益權單位總數,平均分割。期貨信託事業應於交付受益人之受益憑證相關文書中記載每一受益憑證之受益權單位數。
- 受益人對於受益憑證之權利,按受益權之單位數行使之。期貨信託基金追加募集發行之受益憑證,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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