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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中央造幣廠(以下簡稱本廠)直隸中央銀行,經營流通硬幣及紀念幣之鑄造、銷燬、回籠硬幣處理及承接印信、勳獎章鑄製等業務。
  2. 本廠得依業務及市場需求,兼營紀念章、牌及其他各種金屬鑄品業務,但不得妨礙前項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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