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票據交換及銀行間劃撥結算業務管理辦法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交換單位違反本辦法或票據交換章則情節重大,而有嚴重影響票據交換運作之虞者,票據交換所得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暫時停止其交換,並報本行備查,另由本行轉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