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指的是《票據交換及銀行間劃撥結算業務管理辦法》,其第22條規定了該辦法的生效日期為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 參考資料: 《票據交換及銀行間劃撥結算業務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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