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各項程序執行時,票據交換所至少應保存下列紀錄: 一、個人資料交付、傳輸之紀錄。 二、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及更正之紀錄。 三、提供當事人行使權利之紀錄。 四、個人資料刪除、廢棄之紀錄。 五、存取個人資料系統之紀錄。 六、備份及還原測試之紀錄。 七、所屬人員權限新增、變動及刪除之紀錄。 八、所屬人員違反權限行為之紀錄。 九、因應事故發生所採取行為之紀錄。 十、定期檢查處理個人資料之資訊系統之紀錄。 十一、教育訓練之紀錄。 十二、本計畫稽核及改善程序執行之紀錄。
根據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第27條,票據交換所在執行本計畫各項程序時,應至少保存以下紀錄: 一、個人資料交付、傳輸之紀錄。 舉例:票據交換所應保存交付個人資料的日期、方式、傳輸的目的地等相關紀錄。 二、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及更正之紀錄。 舉例:票據交換所應保存對個人資料正確性進行確認及有關更正的相關紀錄。 三、提供當事人行使權利之紀錄。 舉例:票據交換所應保存當事人行使權利(如查詢、更正、刪除等)相關紀錄。 四、個人資料刪除、廢棄之紀錄。 舉例:票據交換所應保存個人資料刪除、廢棄的日期、方式、相關程序等紀錄。 五、存取個人資料系統之紀錄。 舉例:票據交換所應保存存取個人資料系統的人員、日期、時間、存取內容等相關紀錄。 六、備份及還原測試之紀錄。 舉例:票據交換所應保存備份個人資料及還原測試的相關紀錄。 七、所屬人員權限新增、變動及刪除之紀錄。 舉例:票據交換所應保存所屬人員權限新增、變動及刪除的相關紀錄。 八、所屬人員違反權限行為之紀錄。 舉例:票據交換所應保存所屬人員違反權限行為的相關紀錄。 九、因應事故發生所採取行為之紀錄。 舉例:票據交換所應保存因應事故發生所採取行為的相關紀錄。 十、定期檢查處理個人資料之資訊系統之紀錄。 舉例:票據交換所應保存定期檢查處理個人資料資訊系統的相關紀錄。 十一、教育訓練之紀錄。 舉例:票據交換所應保存教育訓練的相關紀錄,包括培訓日期、參與人員、內容等。 十二、本計畫稽核及改善程序執行之紀錄。 舉例:票據交換所應保存計畫稽核及改善程序執行的相關紀錄。 這些紀錄的保存有助於確保票據交換所遵守相關法規,並能保障個人資料的安全和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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