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准辦理外國信用卡簽帳業務之指定銀行,發現左列情事時,應立即函報中央銀行: 一、外國信用卡簽帳單未透過經核准辦理其收款業務之指定銀行向國外收款者。 二、在國內使用外國信用卡,其簽帳單收款業務在國內尚無經核准辦理之指定銀行者。
根據外國信用卡收款業務管理辦法第8條,當外國信用卡簽帳單未透過經核准辦理收款業務之指定銀行向國外收款,或在國內使用外國信用卡時,其簽帳單收款業務在國內尚無經核准辦理之指定銀行時,指定銀行應立即函報中央銀行。 根據上述法條,如果一家指定銀行發現外國信用卡簽帳單未透過其向國外收款,或在國內使用外國信用卡時該簽帳單的收款業務尚未透過指定銀行辦理,該指定銀行應立即向中央銀行報告。例如,如果一家指定銀行發現某家商店收取了外國信用卡的簽帳單,但未通過該指定銀行向國外收款,該指定銀行應立即向中央銀行報告此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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