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46條的規定,指定銀行在進行外匯交易時需要遵守以下要求: 1. 填報外匯部位日報表:指定銀行應將涉及新臺幣的外匯交易按日填報「外匯部位日報表」,並在次營業日報送給本行外匯局。這份報表的填報內容應與銀行內部帳載的外匯部位相符。 2. 預估外匯部位數字通報:指定銀行在營業結束後應該進行營業當日外匯部位的預估數字通報,這通報的方式可以透過電話進行。通報的對象是本行的外匯局。 這些規定主要是為了監管指定銀行在執行外匯業務過程中的風險管理和報告要求。指定銀行需要確保其報表和預估數字準確無誤,以保持金融市場的穩定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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