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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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推行委員會置編輯二人,薦派;幹事、助理幹事各一人至三人,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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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第6條的規定,國語推行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包括編輯二人,為薦派職位;還有幹事、助理幹事各一人至三人,屬於委派職位。 參考資料: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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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