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8

快速跳轉

國語推行委員會委員,除專任委員外,概為無給職。但舉行會議時出席委員得由部酌送旅費。 前項專任委員以三人為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針對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第8條,該條規定了國語推行委員會委員的待遇和限制。根據該條第一項的內容,除了專任委員以外,其他委員通常都不具備報酬性質。然而,在舉行會議時,出席委員可以由部門酌情提供旅費補助。在第二項中,專任委員的數量被限制在三位以內。 參考資料: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 (https://laws.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Y0060073)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第 8 條規定:「國語推行委員會委員,除專任委員外,概為無給職。但舉行會議時出席委員得由部酌送旅費。 前項專任委員…」(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