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暫行組織規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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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普及全民自然生態教育,提升社會保育觀念,充實國民生活內涵,特設立國海洋生物博物館 (以下簡稱本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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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暫行組織規程第1條,教育部為普及全民自然生態教育,提升社會保育觀念,充實國民生活內涵而成立國海洋生物博物館。根據此規程,該博物館的目的是進行自然生態教育,並提供相關資訊和展覽以提高公眾對海洋保育的認識。其主要職責包括收集、研究和展示有關海洋生物的信息,以增進公眾對海洋生物多樣性和環保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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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