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新聞政策之規劃研議事項。 二、新聞採訪、編輯、編譯與播報事項。 三、新聞稿之編寫與審核事項。 四、新聞節目之企劃、錄製與導播事項。 五、新聞節目文稿之編撰與審核事項。 六、新聞事件、重要活動之現場轉播事項。 七、新聞節目品質之管制事項。 八、政令宣導成果資料之綜合統計與表報填列事項。 九、輿情反應之蒐集及處理事項。 十、新聞人員之遴選與在職訓練之辦理事項。 十一、新聞節目製作經費預算之編擬與控管事項。 十二、新聞連絡人之遴聘及會議召開之辦理事項。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
根據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辦事細則第4條,新聞組負責以下事項: 一、規劃研議新聞政策事項。 例如:討論並制定新聞報導的內容、方向、原則等。 二、進行新聞採訪、編輯、編譯和播報事項。 例如:負責新聞採訪、采訪內容的編輯和編譯,以及進行新聞節目的播報。 三、編寫和審核新聞稿事項。 例如:負責新聞稿的撰寫和編輯,以及新聞稿的審核工作。 四、進行新聞節目的企劃、錄製和導播事項。 例如:計劃和組織新聞節目的制作過程,並進行節目的導播工作。 五、編撰和審核新聞節目文稿事項。 例如:負責新聞節目文稿的撰寫和編輯,以及文稿的審核工作。 六、進行新聞事件和重要活動的現場轉播事項。 例如:負責現場轉播新聞事件和重要活動的工作。 七、管制新聞節目品質事項。 例如:確保新聞節目的品質和符合相關規定。 八、進行政令宣導成果資料的綜合統計和填報事項。 例如:對政令宣導成果資料進行統計和報告的工作。 九、蒐集和處理輿情反應事項。 例如:負責蒐集和處理關於新聞節目的輿情反應。 十、進行新聞人員的遴選和在職訓練事項。 例如:負責新聞人員的遴選、培訓和在職訓練的工作。 十一、編擬和控管新聞節目製作經費預算事項。 例如:負責編制和控制新聞節目製作經費的預算工作。 十二、遴聘新聞連絡人和召開會議事項。 例如:負責遴聘新聞連絡人,並組織和召開相關會議。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 例如:處理其他交辦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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