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報考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舉辦之公費留學考試,其報考資格、成績計算、錄取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之事項,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根據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10條,原住民學生若要報考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舉辦的公費留學考試,包括報考資格、成績計算、錄取基準以及其他相關事項,都需要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與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進行會商,並由他們定義。根據這個條文,無法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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