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警學校與專案輔導學校認定輔導及監督辦法 第 2 條
- 1.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學校財務狀況惡化,指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最近二年內每個月可用資金無法維持三個月經常性現金支出之月數,累計達六個月。但自有校地面積未達百分之五十之學校,為最近二年內每個月可用資金無法維持六個月經常性現金支出之月數,累計達六個月。 二、最近三學年度決算融資管制額為負數之次數,累計達二次。 三、最近三學年度決算扣減不動產支出前現金餘絀發生短絀之次數,累計達二次。 四、最近一學年度為支付教職員工薪資及短期資金需求而貸款期限未超過三個月之短期借款次數,累計達三次。
- 2.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有影響校務正常營運之虞,指依學校最近一學年度決算報告預測,三學年度內財務將發生資金缺口,達財務調度困難,影響校務正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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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預警學校與專案輔導學校認定輔導及監督辦法第2條,該條例的主要內容如下: 1. 此條例主要針對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的學校財務狀況惡化進行規範。其中,學校財務狀況惡化的情形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 最近二年內每個月可用資金無法維持三個月經常性現金支出之月數,累計達六個月;或者,自有校地面積未達百分之五十之學校,為最近二年內每個月可用資金無法維持六個月經常性現金支出之月數,累計達六個月。 - 最近三學年度決算融資管制額為負數之次數,累計達二次。 - 最近三學年度決算扣減不動產支出前現金餘絀發生短絀之次數,累計達二次。 - 最近一學年度為支付教職員工薪資及短期資金需求而貸款期限未超過三個月之短期借款次數,累計達三次。 2. 此條例也規定了對於有影響校務正常營運之虞的定義。它指的是根據學校最近一學年度決算報告預測,三學年度內財務將會發生資金缺口,並且達到財務調度困難的程度,以至於影響學校的正常經營。 根據以上的法規內容,可以舉出一個與預警學校與專案輔導學校認定輔導及監督辦法相關的範例,例如:假設一所私立高中在最近三個學年度決算中,決算扣減不動產支出前現金餘絀發生短絀的次數累計達到二次,根據該條例的規定,該學校的財務狀況可能被認定為惡化,需進行輔導及監督措施。 參考資料: - 教育部預警學校與專案輔導學校認定輔導及監督辦法第2條(最新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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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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