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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設立標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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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施行前已依規定設立之學校,得依原有之規模繼續招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專科學校設立標準第6條,本標準施行前已依規定設立的學校,可根據原有的規模繼續招生。這表示在新標準實施前已經被核准設立的專科學校,在適用新標準之前仍然可以按照原有的規模進行招生活動。這條法條的目的是為了給予已經存在的學校一個過渡期,讓他們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調整以符合新的設立標準。 這一法條的參考資料可以參考教育部公告的相關規定,例如教育部最近發布的《專科學校設立辦法》,其中可能包含有關已設立學校的過渡期和特殊情況的規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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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設立標準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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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專科學校設立標準第 6 條規定:「本標準施行前已依規定設立之學校,得依原有之規模繼續招生。」(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專科學校設立標準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