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92.05.23訂定) 第 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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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學校、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施行前單獨設立之私立進修學校辦理多元入學招生,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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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92.05.23訂定)第 22 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學校、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施行前單獨設立之私立進修學校辦理多元入學招生時,可以適用本辦法的規定。這意味著進修學校在進行多元入學招生時,可以參照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的相關規定來執行。根據此條款的規定,進修學校可以使用與高中相似的多元入學招生方式,但需要符合相關的招生辦法和規定。 一個與此條款有關的例子是臺灣教育部於2017年發布的「高中職多元入學招生網路報名基本設計與操作說明書」。該說明書提供了進修學校在進行多元入學招生時可以參考的相關指引和操作流程,以確保招生過程的公平和透明性。這份文件的發布是根據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22條的規定,來指導進修學校如何執行多元入學招生。
-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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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