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費收費標準 第 2 條
快速跳轉
申請審定高級中學教科用書,或於教科用書審定執照有效期間申請修訂教科用書者,應依下列費額向徵收機關或其指定之帳戶一次繳清審定費: 一、申請審定:每套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二、申請修訂:每套新臺幣一萬三千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高級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費收費標準第2條,申請審定高級中學教科用書或者申請修訂教科用書的人應該按照以下費用向徵收機關或其指定的帳戶一次性付清審定費用:申請審定的費用是每套新台幣2萬5千元,申請修訂的費用是每套新台幣1萬3千元。 參考資料: 1.行政院公告「高級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費收費標準」(107年5月1日起)。 - 高級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費收費標準: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O0030009&flno=2 範例:甲公司申請審定一套高級中學數學教科用書,根據標準第2條,甲公司需要一次性支付2萬5千元的審定費用。
- 審定名詞
- 徵收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高級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費收費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