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超額教師經本部達成介聘者,由新任教學校校長直接聘任,不得拒絕。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