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績效評鑑辦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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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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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績效評鑑辦法第11條規定該辦法自發布日起施行。根據此規定,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績效評鑑辦法的實施日期即為該辦法公布的日期。根據最新的相關資料,目前未找到具體的法規文件或例子來進一步闡明這項條款。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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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