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規定之立案證書、結業證書、各種表冊、班印及收據等格式,由省(市) 教育廳 (局) 訂定之。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55條規定,立案證書、結業證書、各種表冊、班印及收據等格式,由省(市)教育廳(局)訂定。根據這條規定,補習班的立案證書、結業證書、各種表冊、班印和收據的格式,是由各省(市)教育廳(局)訂定的。這條規則確定了這些文件的外觀和內容格式要求,以便補習班的辦理和管理可以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具體的格式和標準可以通過查閱相關的省(市)教育廳(局)相關文件來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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