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障運應以各地方政府組隊,作為參賽單位。
根據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舉辦準則第10條,本賽會的參賽單位應為各地方政府組成的隊伍。這意味著參賽者必須由各地方政府派遣或組織,而不是個人或私人團體。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運動會的參與者符合身心障礙者的資格,同時也有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參與。根據這個準則,運動會的籌辦和管理責任將由各地方政府承擔。一個與這條規定相關的範例是,一個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邀請各個縣市派遣代表隊參加比賽,代表每個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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