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以上法規,運動產業輔導獎助辦法第13條規定以下事項: 1. 申請單位擬申請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計畫經費補助者,需要提交計畫書,該計畫書應包含以下事項: - 計畫目標 - 實施方法 - 執行時程及進度 - 人力配置 - 經費分配 - 預期效益 2. 如果同一案件向兩個以上的機關提出申請補助,申請單位應清楚列明向各機關申請的補助項目及金額。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體育署「運動產業輔導獎助辦法」最新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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