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細則依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十三條之規定訂定之。 本細則未規定事項,準用公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及其有關法令之規定。
根據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1條的規定,該細則是依據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第十三條訂定的。該細則規定了一些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所未涉及的事項,並且按照公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及其相關法規的規定予以適用。 參考資料: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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