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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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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主管人員對已授權之事項,得逕行決定或代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第16條,該條規定各級主管人員對已授權之事項,可以直接進行決定或代行。這表示在園區管理局的組織中,主管人員可以就已經授權的事項進行決策或代為執行,無需額外的授權手續。 舉例來說,如果園區管理局的科長已經授權給了某位主管人員處理特定的事務,該主管人員可以直接決定相關的事項,並代表科長執行相關的工作。這將提高效率,使得決策能夠更迅速地得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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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第 16 條規定:「各級主管人員對已授權之事項,得逕行決定或代行。」(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