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定書面,依電子簽章法之規定,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根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第12條,該辦法規定的書面可以使用電子文件進行。這表示在適用該法規的情況下,不一定需要傳統的紙本文件,可以以電子文件的形式達成書面要求。這項規定符合電子簽章法的規定,即電子文件可以具有等同於傳統紙本文件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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