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制定本法。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旨在推動文化資產的保存和活用,保障人民對文化資產保存的參與權利,豐富國民的精神生活,促進多元文化的發展。該條款強調了文化資產的價值和社會影響力,以及保護和發揚多元文化的重要性。 相關範例:根據該法第1條的精神,政府機關在制定文化資產保存政策時,應該考慮到文化資產的價值,並推動相應的保存和活用措施。例如,政府可以制定相應的法規,鼓勵文化資產的保存和活用,並提供相應的經費和支持措施,以促進國民的精神生活和多元文化的發展。
本法以保存文化資產,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中華文化為宗旨。
立法理由闡明立法之宗旨。
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制定本法。
立法理由一、說明本法立法宗旨。 二、文字酌作修正。
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制定本法。
立法理由明示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參與權之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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闡明立法之宗旨。
一、說明本法立法宗旨。 二、文字酌作修正。
明示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參與權之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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