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社會藝術教育,教育部或中央文化主管機關得輔導民間專業團體辦理藝術技能評審與授證;其辦法由教育部會同中央文化主管機關定之。
藝術教育法第23條規定,在推廣社會藝術教育的情況下,教育部或中央文化主管機關可以協助民間專業團體進行藝術技能評審和頒發證書。該法條中並未具體說明該評審和授證的內容,而是由教育部和中央文化主管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制定辦法來規範這一過程。目前我無法提供符合此法條的最新參考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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