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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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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其施工查依政府採購法第七十條規定成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時,其聘請之查核委員應半數以上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之專業經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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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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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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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 10 條規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其施工查核依政府採購法第七十條規定成立工…」(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