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根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4條,該辦法自發布日起生效。這意味著該法規自發布日開始生效,並適用於相關的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和聚落建築群的修復或再利用採購案件。在此法條的適用範圍內,相關的機關或組織必須遵守該辦法的規定並進行採購程序。關於這一法條的執行細節,可能需要參考該辦法的相關指南或解釋性文件,以確保遵守適用的程序和要求。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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