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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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定獎勵之方式如下: 一、發給獎狀。 二、發給獎座或獎牌。 三、授予榮銜或其他榮譽。 四、發給獎金。 五、其他獎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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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