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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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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藏品圖像收費表(不含郵資)如後附基準表。(費用以新臺幣元╱張計算;以三個月為一單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資料中提到的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第13條規定,各類藏品圖像的收費以基準表為準,每張收取費用,計算單位為新臺幣元,且以三個月為一個單元。具體的收費標準可以參考附帶的基準表。然而,在提供具體資料之前,我無法提供該基準表的內容,因為這是一道閱讀理解題目,而非一個實際的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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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第 13 條規定:「各類藏品圖像收費表(不含郵資)如後附基準表。(費用以新臺幣元╱張計算;以三個月為一單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