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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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保存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藏品之登錄及徵集作業。 二、藏品之預防性保存、修護及科學研究。 三、北部院區安全防護與災害防救、安全管制設施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管理。 四、安全勤務之訓練管理、督導考核及與轄區憲警單位協調聯繫。 五、其他有關登錄保存及安全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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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第9條,登錄保存處的主要職掌事項包括: 一、負責藏品的登錄及徵集作業。這包括對博物館所擁有的藏品進行確認、登錄,並負責收集相關的文獻和資料。 二、負責藏品的預防性保存、修護及科學研究。這包括制定保存計劃和修護計劃,進行藏品的保護工作,並進行科學研究以提高保存和修護的效果。 三、負責北部院區的安全防護與災害防救、安全管制設施業務的規劃、執行及管理。這包括制定相關的安全防護和災害應對計劃,負責設施的安全管制工作。 四、負責安全勤務的訓練管理、督導考核及與轄區憲警單位的協調聯繫。這包括執行安全勤務的訓練管理工作,監督考核相關人員的執勤情況,並與轄區的憲警單位協調聯繫,確保安全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負責其他與登錄保存及安全管理有關的事項。這包括處理與登錄保存和安全管理相關的其他工作事項,以確保博物館的正常運作和資產的安全。 以上答案是基於問題中的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第9條的內容進行解釋。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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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