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12

快速跳轉
  1. 1.若未向本院提出申請或未經本院同意即擅行使用本院藏品圖像或盜版印刷時,本院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且得視違規情節輕重請求支付權利金三至十倍或查獲商品總價三十至五十倍數額之賠償金。
  2. 2.擅行使用本院藏品圖像或盜版印刷者於繳交權利金後,向本院補提申請者,本院得酌情按最低標準計罰賠償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第12條,若未向國立故宮博物院提出申請或未經同意即擅行使用藏品圖像或盜版印刷時,國立故宮博物院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根據違規情節的輕重,國立故宮博物院得請求支付權利金三至十倍或查獲商品總價三十至五十倍數額之賠償金。對於擅行使用本院藏品圖像或盜版印刷後補提申請並繳交權利金者,國立故宮博物院可酌情按最低標準計罰賠償金。 資料來源: 台灣法務部 - 司法院民事行政決定全文查詢系統: https://www.judicial.gov.tw/judicial/data/SearchJInquireAction.do

  • 損害賠償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第 12 條規定:「若未向本院提出申請或未經本院同意即擅行使用本院藏品圖像或盜版印刷時,本院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且得…」(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