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 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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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各項犯罪案件資料之分析、評估及防制研究。 二、法令綜合彙整及法制研究。 三、其他有關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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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第25條,研究委員會的任務包括: 一、各項犯罪案件資料之分析、評估及防制研究。 這項任務意味著研究委員會負責分析和評估各種犯罪案件的相關資料,以便針對犯罪活動採取適當的防制措施。他們可能會研究不同的犯罪類型,如貪污、毒品販運、槍械等,並評估目前的防制措施的有效性。 二、法令綜合彙整及法制研究。 這項任務意味著研究委員會負責將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綜合彙整,以提供更清晰、完整的法律資訊。此外,他們也可能進行法制研究,尋找現行法律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或改進的空間。 三、其他有關研究事項。 研究委員會還負責進行其他相關研究事項。儘管沒有具體的範例提供,但這可能包括對法令、政策的分析、社會趨勢的研究等。 (資料來源: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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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