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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 第 25 條

  1. 1.涉外仲裁事件,當事人得約定仲裁程序所使用之語文。但仲裁庭或當事人之一方得要求就仲裁相關文件附具其他語文譯本。
  2. 2.當事人或仲裁人,如不諳國語,仲裁庭應用通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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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仲裁法第 25 條規定涉外仲裁當事人得約定使用語文,仲裁庭或對造得要求附譯本,不諳國語者應用通譯。

Q · 涉外仲裁可以用哪種語文進行?

依仲裁法第 25 條,涉外仲裁事件當事人得約定程序使用之語文,但仲裁庭或對造得要求就相關文件附具其他語文譯本;當事人或仲裁人不諳國語時,仲裁庭應用通譯。三層設計:當事人意思自治、他方譯本請求權、不諳國語通譯權,未約定則由仲裁庭依案件情況裁定。

白話解讀

簽跨國合約的時候你會仔細看哪幾欄?金額、付款方式、交貨日期。但仲裁條款那一段大部分人讀完就過了,因為心裡想著「應該不會走到那一步」。問題是,如果真的走到了那一步,沒寫清楚仲裁用什麼語文,後果可能比你想的嚴重。25 條給了當事人一個權力:在涉外仲裁案件中,你可以約定要用什麼語言進行整個程序。但這個權力只有在你「預先約定」的時候才完整。一旦糾紛爆發、仲裁啟動,這個權力多半就移交給仲裁庭了。一場跨國商務仲裁,光是把證據文件翻譯成另一種語言的費用,六位數起跳是常態。對於台灣中小企業來說,這筆錢經常吃掉你打贏官司能拿到的賠償。

法律定性

仲裁法第 25 條為涉外仲裁程序語文之專條規範,授予當事人在合約階段預先選擇仲裁程序語文之權利,並設置仲裁庭或他方得要求譯本、不諳國語當事人或仲裁人享有通譯之雙重保障,是國際商務仲裁意思自治原則與程序公平性平衡的具體展現。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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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涉外仲裁可以指定語文嗎?

可以,當事人得約定,未約定由仲裁庭決定

Q2仲裁地在台北就一定要用中文嗎?

不一定,仲裁地與程序語文是兩件事,可分別約定

Q3對方提的外文證據可以要求翻譯嗎?

可以,依本條第一項但書要求附譯本,費用通常由提出方負擔

Q4仲裁時老闆不會中文怎麼辦?

依第二項仲裁庭應用通譯,這是法定義務

Q5仲裁語文與訴訟語文有何不同?

訴訟強制中文,仲裁可由當事人自由約定外語

Q6翻譯費用由誰負擔?

通常由提出該語文文件之一方負擔,仲裁庭得裁量

Q7通譯費用算誰的?

通常由聲請方先墊,最後算入仲裁費用

Q8什麼時候主張使用某語文最有效?

簽約階段約定最佳,仲裁開始後僅能爭取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first_sectionfirst_provisosecond_section
權力歸屬當事人意思自治仲裁庭或對造請求權仲裁庭法定義務
啟動時點簽約階段預先約定仲裁程序進行中當事人或仲裁人不諳國語時
費用負擔無額外費用譯本費由提出方負擔通譯費先由聲請方墊付
拒絕配合後果不適用(合意)仲裁庭得不採信該證據程序瑕疵可能影響仲裁判斷承認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仲裁法 第30条(仲裁手続における使用言語)
🇰🇷 韓國중재법 제23조(사용 언어)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CIETAC 仲裁规则第 81 条(仲裁语言)
🇩🇪 德國ZPO § 1045(Verfahrenssprache - 仲裁程序語文)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art. 1464、1506(仲裁程序及國際仲裁語文)
🇺🇸 美國Federal Arbitration Act + AAA Commercial Arbitration Rules R-14(Language of Arbi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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