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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 第 2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涉外仲裁事件,當事人得約定仲裁程序所使用之語文。但仲裁庭或當事人之一方得要求就仲裁相關文件附具其他語文譯本。
  2. 當事人或仲裁人,如不諳國語,仲裁庭應用通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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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涉外仲裁事件,當事人得約定仲裁程序所使用之「語文」。 Exc仲裁庭或當事人之一方得要求就仲裁相關文件附具其他語文譯本。 II 當事人或仲裁人,如不諳國語,仲裁庭應用「通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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