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所定之期限,除法令所定得逾限之原因外,如有正當理由,亦得於期限屆滿前,報明檢察長酌予展限。
根據檢察署辦案期限規則第2條,除非法律允許延長的情況外,辦案的期限到期前如果有正當理由,檢察官可以向檢察長提出展延的申請。在申請展延的情況下,檢察長會根據相關考量決定是否同意展延。這個規則的目的是為了適應特殊情況下的辦案需求,但展延的授權仍然需要經過檢察長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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