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署辦案期限規則 第 4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刑事偵查及執行案件進行期限檢查表,應由承辦書記官按照案件進行程度,逐欄填寫 (格式四) ,並由承辦檢察官或主任檢察官負責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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