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辦理查獲毒品判決確定前銷燬作業辦法 第 3 條
快速跳轉
扣案毒品銷燬之處理程序如下: 一、扣案毒品於判決確定前,偵查中經移送機關向檢察官聲請或檢察官依職權,於徵詢被告意見後,得以處分命令銷燬之。 二、扣案毒品之銷燬事宜,由各地方檢察署或由各地方檢察署委託其他地方檢察署、司法警察機關辦理之。 三、贓物庫收受承辦檢察官處分命令,辦理銷燬事宜時,應先查核欲銷燬之毒品品項、數量是否相符,且確定在贓物庫、法務部調查局毒品保管專庫或在其他代保管處所,再依處分命令造列銷燬清冊,函報臺灣高等檢察署(以下簡稱高檢署)或褔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以下簡稱金門高分檢署)核准。有發現毒品未在贓物庫、法務部調查局毒品保管專庫或其他代保管處所情形,應即報請承辦檢察官處理,不可預為列冊函報銷燬。 四、扣案毒品銷燬之過程,應由第二款辦理銷燬之機關全程錄音錄影,銷燬後應檢具銷燬紀錄、照片及錄影光碟(一式三份),由移送機關、檢察官留存及函報高檢署或金門高分檢署備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檢察機關辦理查獲毒品判決確定前銷燬作業辦法第 3 條,扣案毒品銷燬的處理程序如下: 一、扣案毒品於判決確定前,偵查中經移送機關向檢察官聲請或檢察官依職權,於徵詢被告意見後,得以處分命令銷燬之。這表示在判決確定之前,如果偵查機關認為需要銷燬扣案毒品,可以向檢察官聲請銷燬,而檢察官可以根據被告的意見以及相關法規進行評估後,下達處分命令來進行銷燬。 二、扣案毒品之銷燬事宜,由各地方檢察署或由各地方檢察署委託其他地方檢察署、司法警察機關辦理之。這表示扣案毒品的銷燬事宜可以由各地方檢察署或者其他經各地方檢察署委託的機關辦理。 三、贓物庫收受承辦檢察官處分命令,辦理銷燬事宜時,應先查核欲銷燬之毒品品項、數量是否相符,且確定在贓物庫、法務部調查局毒品保管專庫或在其他代保管處所,再依處分命令造列銷燬清冊,函報臺灣高等檢察署(以下簡稱高檢署)或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以下簡稱金門高分檢署)核准。有發現毒品未在贓物庫、法務部調查局毒品保管專庫或其他代保管處所情形,應即報請承辦檢察官處理,不可預為列冊函報銷燬。這表示在辦理銷燬事宜時,必須先確認毒品的品項和數量是否相符,並確定其存放在贓物庫、法務部調查局毒品保管專庫或其他代保管處所。然後根據處分命令制定銷燬清冊,函報高檢署或金門高分檢署核准。如果發現毒品不在指定的保管處所,應立即報告承辦檢察官處理,不得提前列冊函報銷燬。 四、扣案毒品銷燬之過程,應由第二款辦理銷燬之機關全程錄音錄影,銷燬後應檢具銷燬紀錄、照片及錄影光碟(一式三份),由移送機關、檢察官留存及函報高檢署或金門高分檢署備查。這表示在進行銷燬的過程中,辦理銷燬的機關需全程錄音錄影,並在銷燬後提供銷燬紀錄、照片和錄影光碟等資料,留存移送機關和檢察官,並函報高檢署或金門高分檢署供其備查。 參考資料:檢察機關辦理查獲毒品判決確定前銷燬作業辦法
- 扣案名詞
- 偵查名詞
- 被告名詞
- 司法警察名詞
- 贓物名詞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