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監獄: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監獄,及監獄設置之分監、女監。 二、監獄長官:指前款監獄之首長,及其授權之人。
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第2條對辦法中所使用的詞彙提供了以下定義: 一、監獄: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的監獄,以及分監和女監。 二、監獄長官:指前款監獄的首長,以及由其授權的人。 在此節法條中,沒有提到具體的內容或案例的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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